为加强青海省干部队伍源头建设,积极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根据《青海省选调生招录及管理暂行办法》,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选调优秀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预科、定向、委托培养生,自考、函授、电大等成人教育毕业生,民办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职位安排
计划选调名,全部安排到省、市直单位(含垂直单位)公务员岗位(或参公岗位)工作,岗位及专业要求以选调公告为准。
三、选调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年以上)、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顺延。
6.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年7月20日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7.符合招录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能作为选调对象。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年11月30日。报考人员需填写《青海省年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一式3份,见附件,套印彩色电子版照片)。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委盖章后,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送至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郭鑫收)。同时将附电子照片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邮箱(qhsx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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