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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渝西锋光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自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名称,统一为“非脱产”,主办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等,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教学。
教育部发文明确将“函授”“业余”等继续教育,统一为“非脱产”,更有利于公众对高等教育学历的分类辨识。所谓“非脱产”,就是与“全日制”相对应,即通过平时下班之后、周末及节假日学习,取得相应高等教育学历。“非脱产”与“全日制”的不同名称,载明的是接受高等教育的两种不同形式,说直接一点就是前者是不要求固定场所、以自我学习为主,而后者是在校园里面按照课程教学、有学校教师的全程管理为主。教育主管部门对“非脱产”和“全日制”的明确定义,有助更多的人解除有色眼镜、而用更为客观平和心态看待继续教育。
不可否认的是,至今仍有一些地方单位,乃至领导干部,习惯性地“唯学历取人”。在这些单位或这样的领导眼里,“全日制”学历就有“含金量”,“非脱产”学历就“水分重”。由于这种有失偏颇的识人观,有些高分低能的“全日制”毕业生,往往却能获得较好就职机会;有些具备真正实干才能,但却受限于初始文凭起点较低,或因继续教育学历的“函授”“业余”等字样,遭人冷眼饱受质疑。因此,在高等教育过程当中、以及高等教育学历上面,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以“非脱产”和“全日制”加以区别外,对高等教育学历取得者的人才运用,无疑还是应当客观评价其实践能力水平,决不能简单地以学历层次或是否继续教育学历证书为准。
将“函授”“业余”等归类为“非脱产”,并明确要求“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属性,不得已营利为目的”,这也是希望高校在对待继续教育与全日制上,要在源头上做到真正的一视同仁。在师资上,对全日制教育派出精兵强将,对继续教育则安排“老弱病残”;在场所上,全日制用现代化的新校区,继续教育则使用颇有年代感的“老套筒”;在招生上,对全日制优秀生源极尽各种激励措施,对继续教育生源则是“赚到钱为目的”……很显然,上述现象有悖公民平等接受高等教育原则。高校自觉摘下有色眼镜,对全日制和继续教育不再分亲疏、搞差异,一视同仁严进严出、倾力保障,就能增强继续教育吸引力,更好支撑高等教育的社会公益性。
“活到老,学到老”,这是社会公民享受终身教育的美好愿景。将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统一以“非脱产”,或当是高等教育改革中的“一小步”,后续当有相应政策跟进实施。只有不断破除来自各个方面的、针对继续教育的有色眼镜,才能让参加继续教育的人感到学得自豪,才能让终身学习者感到继续教育学历拿得硬气,从而有助崇尚真才实学、自觉继续教育“充电”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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