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法考生问小兽,非全日制法硕可以报名参加法考吗?
小兽按照法考“新人新办法”报考政策答复的是“按照目前我们掌握的报名条件来看,是不能参加的,具体的可以致电咨询一下当地司法局。”
不过近日司法部答复热心网友“关于建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消对非全日制学历限制”的答复,引起了小兽的注意,仔细阅读后明确按照“新人新办法”,非全日制法硕学历学位人员也是可以报名法考的!!!
提问时间年3月,答复时间是年4月,这个迟到1年多的答复。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对按照“新人新办法”不符合法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来说,无疑是给出了明确的出路:考个非全日制法硕,你就可以报名法考啦!!!
据小兽了解,非全日制法硕,专科可以报考,非全日制本科(自考、成考/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等)也是可以报考的,决心在法律人道路上前行的人,必定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相关答复如下:
建立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践行***(此处省略3个字)法治思想的制度成果,对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学历条件。年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均相应提高了担任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学历条件。司法部年制定出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明确了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对于符合”老人老办法”适用范围的人员,取得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即符合报考专业学历条件,不限是否为全日制学历。此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于年以后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并取得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等学历学位的人员,也符合报考条件。
感谢您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
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促进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促进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规范管理,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明确自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强化就业权益保护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三、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高等学校要加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信息,积极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教育形式限制性条件。对取得学籍并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一办理就业手续,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需求,积极推送岗位信息,提供针对性职业指导,推荐适合的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各地要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各项政策,指导用人单位完善招聘研究生的相关办法,为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环境。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