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编外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18名
岗位职责: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裁判文书;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案件的诉讼引导、立案排期、诉讼材料的送达、协助财产保全、调查取证、整理、装订、归档案件材料等其他审判执行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年6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
7.确定录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入职后不能构成回避关系。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及上级法院所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况的;其他不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提交资料的方式,报考人员提前下载填写《越秀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打印并本人签字,在现场报名时提交提交报名表和相关个人资料: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③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如无可不提交);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件(在学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