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高州市城区小学选聘教师40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年修订)》《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年修订)》的通知》(高组通〔〕6号)、《关于我市城区小学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教师的批复》(高机编办〔〕32号)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农村公办小学公开选聘城区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教师(专业技术)岗位40名,其中高州市高文小学10名,高州市航运小学5名,高州市第八小学25名,具体岗位、人数详见《年高州市城区小学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我市农村公办小学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男45周岁以下(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内的。
2.有违反职业规范并经查实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尚在试用期未转正的、未满服务期限的、享受“上岗退费”政策且在协议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年4月13日9:00至4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