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入伍新规及优抚待遇

本网讯自年起,将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

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后,征兵时间区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士兵退役时间对应其批准服现役时间。

报名时间:年1月10日—2月15日。(年以各地出具的通知公告为准,此年征兵内容仅供参考)

招收对象:男兵招收对象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女兵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基本条件:身高男性cm以上,女性cm以上。体重为标准体重=(身高-)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为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顾问:文策

编审:王中红

延伸阅读————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自年起,将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结合本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区分上、下半年两次征兵,上半年征兵工作集中在春季(1至3月份)进行,2月上旬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3月中旬开始起运新兵;下半年征兵工作集中在夏秋季(7至9月份)进行,8月5日前为报名阶段,8月上旬开始组织体格检查,9月中旬开始起运新兵。

(二)征集对象。征集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等)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青年(含高校新生、在校生),优先征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不征集初中学历青年。上半年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下半年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其中非全日制大学新生、在校生(网络、函授、电大、成教、开放教育等)均不能算作大学生,一律按照之前学历来认定;非全日制的大学生取得毕业证的,认定为大学生毕业生。

(三)征集范围。男青年为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青年年年满18至22周岁,上半年征集的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四)征集流程。按照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初审初检、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训练、审批定兵、交接起运程序进行。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行应征青年综合素质考评及择优定兵,依托《择优定兵辅助决策系统》,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应征青年的学历层次、政策倾斜、表彰荣誉、入伍意愿、身体条件、役前训练等指标量化打分,确定定兵顺序和选择征集去向。

(五)入伍待遇。执行义务兵家庭优抚金每户每年元的标准;大学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含大学新生)每人分别奖励元、元;到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的一次性发放元的奖励金。(更多优待政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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