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发〔〕号)精神,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其中:伊犁州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受以上报考年龄条件限制;
7.报考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分别等同中专、全日制高职(大专)、全日制本科学历。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招聘岗位条件详见《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在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南北疆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的配偶,以及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等,不受户籍(生源)条件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伊犁州直户籍或生源不含塔城和阿勒泰地区。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迁移户籍、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等计算时间截止:年9月20日。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查阅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