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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是集临床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医院。作为山东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山东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学院,山东省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肝病诊疗中心,山东省肺小结节诊疗中心,承担着山东大学本、硕、博等临床教学任务,是山东大学博士及硕士学位授予点,国家区域医学中心创建单位,在青岛、菏泽设有分中心。中心现有蟠龙山、历山和鲍山三个院区,开放床位张,二期工程投入使用后,床位达张。中心在结核病、肝病、呼吸、胸外、内镜诊疗、介入治疗等方面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着力打造心脏、修复重建、重症医学、骨科、肿瘤、影像等12个特色诊疗中心。建立了以院士工作站为高地的整合医学转化平台,突出产业整合转化功能,引进科学家团队,培养高层次人才,打造公卫科研人才高地,医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按照《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隔离护理1-3、方舱护理1-2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应于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7.报考隔离护理1-3、方舱护理1-2岗位须能够接受长期闭环管理。
(二)岗位条件
1.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届毕业生须于年9月30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资格证、执业证等,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